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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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3-11-07 10:27:48  发布人:admin 

  按照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要求,根据《辽宁省关于做好2023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铁岭市对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市经济会议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服务学院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为中心任务,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就业优先战略,全力做好2023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学院应届毕业生共计2319人。其中,机械工程系512人,财经管理系520人,电气工程系614人,汽车工程系226人,弹性学制扩招生447人。

  2023届毕业生就业率要稳中有升,就业质量有所提高。2022届我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是86.28%,年度就业率为98.20%。计划2023年8月中下旬,全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力争提升到87%以上,年度就业率有所提高,高质量就业人数要有所提高,在辽就业比例率达到80%,铁岭籍学生在铁就业率达到65%以上,专升本升学人数争取相比2022年有所增加,应征入伍人数达标。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工作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制

  继续实施好院系两级“一把手工程”和“学院领导包系、系领导包专业、教师包学生”的三包责任体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落实联系工作责任制,深入到基层,对所联系系就业工作的关键节点、重点环节、困难专业和特殊学生群体进行指导、帮扶和督促。各系要进一步强化“系领导包专业、教师包学生”的工作机制,各系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就业工作职责,各毕业班辅导员主动联系引导学生积极就业,落实好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教师“双指导制”。教师在指导毕业生毕业论文的同时,要承担起毕业生就业指导职责。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抓好落实,确保就业工作实效。其他职能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主动承担就业工作任务,至少为毕业生提供一次就业服务。

  责任单位:学校领导班子  相关职能部门  各系

  (二)开拓就业领域,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1.加强辽宁区域的市场开拓,主动融入辽宁“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发展战略,通过举办大型双选会、专场招聘会、线上招聘等系列活动,大力开辟省内就业市场,确保毕业生在辽就业率稳中有升。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实现“双赢”之路。开展校企联合培养、订单培养,开辟毕业生就业新市场,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借力政府人才机构,达成合作之路。加强与各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的联系,搭建各类合作平台,在资源共享、人才招聘和就业服务等领域加强合作,拓宽就业信息来源渠道,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立足国家战略性就业政策,主动对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要,围绕“一带一路”、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积极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引导广大毕业生到国家战略开拓领域就业。

  责任单位:就业处  教务处  各系

  2.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一是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宣传解读基层就业政策,鼓励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等基层就业项目,切实发挥好政策和基层就业项目的作用。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和典型宣传。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就业创业工作的全过程,引导毕业生自觉把个人理想同国家发展和辽宁振兴紧密结合起来。要积极挖掘基层就业创业的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广大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热情,引导更多毕业生扎根基层。

  责任单位:团委  思政部  学生处  就业处  各系

  3.拓展新兴业态就业空间,发掘就业新动能。积极跟踪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业态发展趋势,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主动对接新兴业态的人才需求,引导毕业生适应新就业形态、新用工方式,促进毕业生实现多元化就业。

  责任单位:就业处  各系

  4.积极开展征兵宣传工作,重点动员和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积极营造爱国强军的校园文化氛围,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密切配合兵役机关,为大学生参军入伍开辟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学生处  团委  就业处  各系

  5.充分发挥学院科研资源,促进毕业生就业。充分利用学校科研资源,鼓励和支持实习生、应届毕业生参与到在研项目研究。在研项目鼓励吸纳应届毕业生参与。

  责任单位:科研处  就业处  各系

  (三)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升毕业生自主创业水平

  1.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覆盖全体学生、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搭建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孵化递进式的创新创业实践载体,营造创新创业文化,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奋斗精神。落实创新创业优惠政策,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允许学生用创业成果申请毕业答辩。

  责任单位:教务处  科研处  团委  就业处  各系

  2.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在基地组织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构建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教育、训练、成果孵化活动,鼓励教师科研团队带毕业生入驻基地,丰富创新创业项目库、导师库,制定相应的培训体系,促进应届毕业生入驻基地,同时入驻基地学生项目享受国家相应孵化政策。抓好项目的“选、育、孵”的流程,引入国内优质资源共建基地,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大学生创业。

  责任单位:孵化办  就业处  科研处  各系

  (四)强化服务保障,着力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

  1.健全就业精准服务体系。完善“互联网+就业”的工作模式,通过“云就业”平台建设,实现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精准互联、精准对接。进一步加强就业管理服务平台精细化建设,完善就业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每年发布就业岗位数量不低于毕业生人数的1.5倍,不断扩大辐射作用和影响力。要进一步发挥校园招聘市场的主体作用,组织分层次、分地域、分行业的校园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精准就业服务。

  责任单位:就业处  网络中心  宣传统战部  各系

  2.健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要把职业规划教育、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学生培养全过程,对低年级学生着重进行职业生涯启蒙,对高年级学生要围绕学生毕业去向“政”“企”

  “学”“创”四个方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着重提升职业素质和求职技能。

  责任单位:就业处  教务处  思政部  各系

  3.进一步加强实训培训基地建设。学院实训培训基地和各系要结合自身特点,主动对接行业企业需求,对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实训和培训,切实增强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打通人才培养与就业“最后一公里”问题。

  责任单位:培训分院  教务处  职业鉴定中心 就业处  各系

  4.完善就业困难群体精准帮扶机制。要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毕业生建立精准帮扶台账,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岗位推荐、发放求职补贴、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确保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施就业创业兜底帮扶政策,确保全部就业。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帮扶范围,使我们的扶贫帮困工作向纵深发展。

  责任单位:就业处  学生处  人事处  各系

  5.切实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就业处和各系要加强校园招聘管理,严禁发布性别、民族、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信息,严格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工作岗位信息,严密防范招聘陷阱、就业欺诈、“培训贷”、传销等不法行为。要进一步普及就业创业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对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和企业的信用管理,做到诚信签约、诚实履约。

  责任单位:就业处  宣传统战部  学生处  各系

  6.加强就业创业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培训机制,结合教师培训,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训,鼓励指导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不断加强就业创业教师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责任单位:教务处  培训分院  就业处  团委  各系

  7.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实时收集毕业生就业信息,对就业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找出毕业生就业规律,科学编制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为学校人才培养与专业调整提供有效参考。学校要加快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要根据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毕业生就业总体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科专业调整机制。

  责任单位:教务处  就业处  各系

  8.规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健全毕业生就业核查机制,重点核查就业统计数据,挤出水分。同时对未就业毕业生开展问卷调查,主要核查各系各项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组织部、团委、各系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毕业生相关手续和材料的整理和转递工作,做到简便、快捷、高效、有序。

  责任单位:学生处  就业处  教务处  组织部  团委  各系

  (五)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引领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1.加强毕业生理想信念教育。创新思想教育方式方法,采取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广大毕业生到新疆、西藏等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要从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大局出发,积极宣传“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展现辽宁振兴发展美好前景。教育毕业生树立服务辽宁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责任单位:学生处 团委 宣传统战部 就业处 思政部 各系

  2.加强毕业生就业观念教育,引导毕业生就业多元化。引导和鼓励毕业生专升本、报考公务员和出国留学深造。各系要提前宣传,制定激励政策,对报考学生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培训面试技巧,提高录取率。要做好毕业生出国留学深造的咨询、培训和推荐工作,为毕业生出国留学深造提供信息与途径。

  责任单位:就业处  外事办  继续教育处  各系

  3.大力宣传辽宁各地市人才政策。通过校园网、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解读辽宁各地市吸纳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

  引导毕业生投身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为辽宁振兴贡献聪明才智。

  责任单位:宣传统战部  就业处  各系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院各级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调动一切可调动的积极因素,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抓实抓好。

  (二)压实工作责任

  贯彻落实党委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和各系分工负责,辅导员和专业教师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做到任务到领导、到部门、到系、到专业,责任到个人,形成党政部门齐抓共管全员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考核问责

  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认真落实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完善核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推

  诿扯皮、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