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通知通告
关于转发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辽宁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5-07-14 12:56:13  发布人:lijing 
学院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辽宁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 12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组织申报该项目。望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科研处“通知”和教育厅的 “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报送的材料详见附件要求
    2.集中申报受理时间:2015年9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点:科研处   1003室
    4.联 系 人:欧丹   (024-72230117)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辽宁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的通知
    附件2:辽宁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申报书
    附件3: 辽宁教育科研管理智库招标项目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科研处
                                           2015年7月14日

附件1:
 
  辽教办发〔2015〕122号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辽宁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的通知
省内高等学校:
  为提高科研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科研管理体系,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辽宁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2015年辽宁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属“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二、 申报条件
    1. 第一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2. 申报人对拟申报招标项目的研究领域有一定研究专长及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3. 项目组成员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人数一般在5人之内。
    4. 第一申报人只允许申报本年度本计划中的一个项目。
    5. 第一申报人在申报项目完成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一般不得申报。
    三、 资助标准
    1. 省教育厅资助标准:1.5万元。
    2. 所在学校按1:1经费配套。
    四、 项目要求
    1. 项目完成时限要求。项目要求从辽宁省教育厅正式下发批准立项文件起3年内完成,在项目研究中期(2016年底前)提交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
    2. 成果形式要求。①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1份;②成果被采纳的证明材料;③发表高水平文章至少1篇。
    五、 申报材料
    1. 学校推荐公函一份。
    2.《辽宁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式一份。要求《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不超过30个页码。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均以申请人的名字命名。
    3. 《辽宁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4. 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所有申报材料的核实和初步形式审查,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和规范,同时负责立项项目的材料存档及过程管理。
    六、 其它事项
    1.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 《通知》及附件请从辽宁教育网(www.lnen.cn)/政务通知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