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旗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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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青春创业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5-12-10 10:06:56  发布人:lijing 
各处系: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创青春·促振兴”大学生创业大赛的相关文件精神,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我院大学生创业工作,为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业技能,推进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学院将举办第二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旨
    以“搭建服务平台、助力学生创业”为宗旨,通过举办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激发广大学生创业热情,增加创业实践锻炼,提高创业能力,发现和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型人才,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二、大赛主题
    放飞青春 追求创业
    三、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大学生创业联盟(团委 就业指导处 教务处 思政部  孵基办及各系)
协办单位:学生处  科研处  培训处
    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学生创业联盟。大学生创业联盟由团委负责组建,就业处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咨询、宣传、评审、会务等工作。
    大学生创业联盟工作人员:何永泽、赵立烨、李严、张远航、董海霞、武斌、卢东安、唐涛、陆炳仁、袁静、胡岩、张诚友、林政
    四、参赛方式及要求
    1.大赛以团队形式报名参赛,每支团队3-5人。参赛团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以各系创业社团为单位组成跨专业、跨年级、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团队参赛,每名选手只限参加一个团队。
    2.参赛团队根据团队或项目特点选定团队名称,每支团队选定一名负责人(队长)负责相关事宜,并由一名指导教师负责团队的指导工作。
    3.参赛人员自行选择拟开展的创业项目,形成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将作为大赛的重要评审指标,创业项目在参赛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本次比赛使用的创业计划书要求在做好市场调研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主体明确,内容合理,具有独特创意和可操作性。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的项目参与。参赛人员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往年参赛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大力宣传,确保活动质量;要结合专业特色,选报至少10个创业项目;要严格按照创业计划书相关说明及编制提纲辅导创业团队完成创业计划书,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赛事联络、材料的整理与上报、传达相关事宜等工作。
    5.大学生创业联盟作为本次大赛主办单位,要及时发布大赛赛事安排、报道大赛各阶段情况及展示参赛团队风采。
    五、比赛安排
    1、各系上报创业项目(12月上旬)
    2、创业培训(12月中旬)
    3、各系选拔赛(16年3月中旬)
    各系选拔赛由各系自行组织安排,赛后每系推荐并上报不少于10个项目(按比赛成绩排列)参加学院决赛。
    4、 学院决赛(16年4月中旬)
    决赛将采取现场比赛方式进行。比赛环节有:创业知识问答、创业项目展示和专家提问点评。各参赛团队可以运用视频、PPT、产品实物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项目讲解。最终评出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对获奖团队进行颁奖。
    5、参赛推荐(16年4月中旬)
    获奖作品由学院团委、就业处组织参加团省委、省大学生就业局举办的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优秀参赛项目可进驻学院创业孵化基地。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学生创业联盟
    联 系 人:胡岩  张诚友
    联系电话:72230130/72230022
    电子邮箱:lngczyxy@sina.cn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2015年12月4日